根据雄人才办〔2018〕1号关于我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奖励申报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市人社局复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陈卫杨同志等39人(人员名单见附件)符合申请我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奖励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市人社局反映,未实名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1-3837567,联系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朝阳南路299号。
附件:2021年享受南雄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奖励人员名单.xlsx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