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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推行“林长+检察长”机制 联动筑牢生态根基

时间:2022-08-12 09:41:28 来源:南雄市融媒体中心 周敏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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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增强检察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有关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合力,同时展开联合专项行动,监督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法律意识,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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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以更好地服务保障南雄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林长和检察长在森林资源保护上的职能作用,在工作联系、信息共享、咨询协助、诉前督促、判后反馈等方面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林长办的协作配合,发挥叠加效应,增强生态保护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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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长制工作专班副主任刘晨向记者介绍,“林长+检察长”是一种创新工作,通过检察长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将对林长制的真正落地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监督的内容主要是林长履职的情况,第二是涉林部门、行政部门有没有履职尽责,第三是对一些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实施方案》中明确林长与检察长要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等方式,指导和推动全市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同时强调,双方在办理相关领域案件过程中,在收集固定证据、法律法规适用、案件分析定性、专业技术支持、专家出庭作证等方面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协助。

   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勇军看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是检察机关服从、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我们检察机关要找准法律监督工作,融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切入点,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密切与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合力助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行稳致远,为绿美广东红色南雄的建设奉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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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10月底,要全面构建市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各级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对于《实施方案》的印发高度关注,其中,就有我市国家储备林项目落户的主田镇。

   “我们主田现有的林地资源非常丰富,‘林长+检察长’这个制度的下发,对我们在生态保护、林地资源保护跟责任的落实方面,使我们更有抓手,更好的去做好护林、造林,在责任落实方面有依据、有法规,让我们去推动好林长制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这样的一个良好的局面。”主田镇镇长董雪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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