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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政协规范选派委员应邀参加履职活动行为

时间:2022-08-15 15:10:38 来源:南雄市政协 肖 锋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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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高质量完成选派委员履职活动,树立委员良好形象。日前,南雄市政协办公室向该市十一届市政协委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选派委员应邀参加履职活动的通知》,就选派委员应邀参加履职活动作出规定。

  《通知》指出,市政协选派委员应邀参加履职活动,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一项履职方式。委员被选派应邀参加履职活动,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政协南雄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委员参加履职活动,不是代表委员所在单位和委员个人,而是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组织。

  《通知》指出,应邀参加履职活动的委员,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行。二是要根据活动议题事项,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沟通,充分收集了解分析情况,精准反映社情民意。三是要积极发言,敢于讲真话实话。发言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出发点,做到发言站位高,客观真实,有理有据,为南雄改革发展大局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彰显委员风采。四是要严格遵守活动规定及要求,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讲规矩、讲纪律、讲廉政,严格按规定行事,树立委员良好形象。五是未经市政协选派同意,委员不得擅自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邀请单位组织的履职话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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