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南雄市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批复》(雄府函〔2020〕67号),我市组织编制的《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南雄市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PPP项目)》经南雄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批准机关:南雄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20年6月17日
三、公告内容:
(一)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文件,南雄市的建设任务主要有:界址镇等14个镇污水处理厂及覆盖率 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20户以上的自然村或人口不小于75 人的自然村为基数)。南雄市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南雄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争按照新常态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南雄市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共3.1315公顷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需要进行修改的规划面积为3.1315公顷(46.9725亩)。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文件精神,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需求,可通过使用南雄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予以解决。为保证项目顺利按期完成建设,需要使用南雄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以解决项目急需的用地问题。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南雄市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PPP 项目用地位于南雄市油山镇大塘村、水口镇水口村和大部村、南亩镇南亩村、古市镇丰源村和修仁村、全安镇密下水村、荔迳村和古塘村、百顺镇百顺村。不符合现行规划面积3.1315公顷,为满足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拟使用南雄市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南雄市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1315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前,原全市省内预留规模剩余0.4858公顷,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4753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全市省内预留规模剩余0.4858公顷,复垦腾退规模调整为2.3438公顷。
(三)主要控制指标修改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前南雄市耕地保有量41094公顷,落实后南雄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41094公顷不变。2018年南雄市耕地总面积43440.9300公顷(含可调整地类83.8900公顷)。本项目占用耕地面积0.824公顷,拟采取本市储备耕地指标补充占用耕地,由项目用地单位委托南雄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安排落实,确保全市范围内的耕地总量平衡,质量不下降。本项目实施后,能确保全市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使用方案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南雄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使用方案拟在南雄市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4753公顷中使用3.1315公顷以落实本项目用地。落实后,南雄市城乡建设用地模增加3.1315公顷,原全市省内预留规模剩余0.4858公顷,复垦腾退规模调整为2.3438公顷。
(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修改
落实前,落实地块为限制建设区2.173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0.9336公顷,允许建设区0.0244公顷,其中,0.0244公顷的地块范围虽在管制分区中已设置允许建设区,但其调整前规划为非建设用地;落实后,落实地块修改为允许建设区3.1315公顷。具体情况见表4。
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单位:公顷
附件:
1、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南雄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南雄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8日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