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助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我市符合吸纳脱贫人口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人,该次共补贴金额人民币1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1-3827996 。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公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索引号: | 11440282006966463N/2024-0006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名称: | 关于对我市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
主题词: |
根据省、市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助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我市符合吸纳脱贫人口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人,该次共补贴金额人民币1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1-3827996 。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公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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