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对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补贴总金额:275323.99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51–3827996。
附件: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索引号: | 11440282006966463N/2023-0015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名称: | 关于对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 |
主题词: |
根据省、市对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补贴总金额:275323.99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51–3827996。
附件: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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