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相关要求,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具体经办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相关规定执行,现就开展我市该项补贴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在该用人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属于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2.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人员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
四、补贴申领时间及程序
(一)补贴申领受理时间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二)补贴申领地址
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4楼人才中心。
(三)补贴申领所需材料
线上提交补贴申请:登录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service=https%3A%2F%2Fggfw.hrss.gd.gov.cn%2Femployment%2Finternet%2Fportal%2F%23%2FmatterHandling%3Ftype%3D1,上传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3.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凭证(需为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上注明开户支行全称、申请人手抄账号和签名);
4.社保缴费清单(粤省事—税务—电子税票—社会保险费电子税务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选择时间);
5.备案登记(填写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附件),盖章一式一份人社局一楼办理,电话:3886061)。
(其中1-4,按顺序排列,提供一式两份纸质版。)
(四)补贴申领流程
1.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审核无误正式受理后联系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2.审核。南雄市人社局将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南雄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代为申请。
咨询电话:0751-3886789(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
附件: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