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南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南雄珠玑巷联谊会通过复审,从2023年度至2027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南雄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2820069664396/2024-0000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南雄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名称: | 关于公布南雄市2023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
主题词: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南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南雄珠玑巷联谊会通过复审,从2023年度至2027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南雄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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