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雄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抓、亲自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政府信息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工作动态39条,通知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10条,其他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我局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为自然人申请,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财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的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和信息公开的编辑、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以政府政务网站和融媒南雄APP的发布为主要对外宣传方式,各项工作均由专人负责编辑、制作,经过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后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积极发挥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全局建立起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建立了完善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等,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贴近群众。
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及时知晓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雄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323号财政局办公室九楼;邮编:512400;电话:0751-382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