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3〕1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南雄市农机管理总站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预计从2023年7月中下旬开始。现将检查有关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效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存在“小金库”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是否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及2022年资金使用的情况等。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式
检查组组长由财政局党组成员担任,检查方式由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检查期间,欢迎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可向市财政局监督股反映。
南雄市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