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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雄市享受第二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18:02:4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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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南雄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雄人才办〔2018〕3号)要求,现就选拔享受第二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的范围

  在我市各级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作2年以上,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侧重选拔长期在一线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并在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近5年(即自2015年以来)科研成果丰硕、工作业绩显著,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在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2年(按实际月份计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达到省内外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创新,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以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学科带头人。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第一线,医术高超,解决治疗疑难病症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成绩突出,或者填补省、市、县空白,为群众就医提供便利、减轻负担,对学科发展和技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具有独特的方法和经验,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绩为同行业所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

  4.长期工作在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区域学校发展或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

  5.在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有较高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某一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项的主创人员。

  6.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研究、项目开发和科技推广工作,在新产品研究、新技术开发等方面处于我市同行领先地位,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在完成县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在所属行业的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技艺精湛,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具有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以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同类职业(工种)中有重要影响,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者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获得过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以上荣誉称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7.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应用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经营理念,所创办或管理的企业连续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或重要影响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8.其他特殊行业及专业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人才。

  已入选并享受韶关市第二期百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自动列入享受本期南雄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范畴,不占用本期评选指标,津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如韶关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年,南雄补贴标准1.8万元/人/年,则按照韶关补贴标准领取。韶关管理期到期后,按照南雄补贴标准,由南雄市财政统筹安排,补贴享受时限与当期南雄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管理期一致)。

  二、选拔方法及流程

  (一)推荐。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自上而下、逐级把关的方式进行,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分别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人选的推选工作。非公经济、新社会组织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推荐申报。推荐人选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人社局人才工作中心。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人才工作中心按照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

  (三)评审。市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四)考察。市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到初步人选所在单位,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的形式,对初步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五)审定。市人才办根据考察情况及拟选拔名额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入选人员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的,市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七)颁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享受1.8万元/人/年市政府特殊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二)入选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申报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优先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

  (三)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考察交流。

  四、有关要求

  (一)《南雄市享受第二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申报表》(附件1)中涉及个人的情况均须提供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聘用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荣誉和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证明等。申报表须按要求签名并与佐证材料共同装订成一本(须有目录,并附电子版)。

  (二)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资格条件,召开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上报推荐人选。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后,填写《南雄市享受第二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工作中心。

  (三)相关材料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具体受理地址: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中心(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四楼,联系电话0751-3886789,联系邮箱:sgnxrczx@126.com。)

  联系人:张海群

  联系电话:0751-3880176

  

  附件1:南雄市享受第二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申报表.docx

  附件2:南雄市享受第二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推荐汇总表.xlsx


  南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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