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精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为高质量完成南雄市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南雄市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我市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服务组织按照《指南》要求于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南雄市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2.《南雄市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样表)》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