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根据我局2016年<南雄市农业局关于发布《南雄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告>(雄农2016〕4号)要求,我市组织市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经各镇(街道办)推荐和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现场考核,确定南雄市水口镇汇鲜家庭农场等15家家庭农场符合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标准要求,拟认定为2020年南雄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施玉雄,电话:6929131。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