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政府工作部门

南雄市统计局

时间:2023-09-11 10:59:38 来源:南雄市统计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工作,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统计信息、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统计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站、邮件系统等应用系统管理。

  综合法制股: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月报、年报数据的发布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撰写《统计公报》, 组织《统计年鉴》编印;组织对镇(街)统计业务考核;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各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拟订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负责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组织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实施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绩效考评;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对镇(街)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统计部分的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做好统计信息网站、数据库、邮件系统、网络直报等应用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本单位清查;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考核评比。

  工业交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统计调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工业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规下工业和工业品价格等抽样调查;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做好全市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报表归口管理工作;实施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绩效考评和对镇(街)统计工作工业方面的考核。 
  农村贸易股: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基本情况、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和农民收入调查;指导农村统计网络和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产粮大县和粮食考核及商品猪出栏大县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报表归口管理工作;实施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绩效考评和对镇(街)统计工作农业方面的考核。
  社会投资股: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非普查年份人口变动与劳动力抽样调查,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调查;组织实施私营及其他单位工资水平抽样调查、重点企业用工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做好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报表归口管理工作;实施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绩效考评和对镇(街)统计工作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投资、临时性抽样调查方面的考核。
  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辖区内能源消费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耗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进行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雄州大道中498号

  联系电话:0751-3822902

  邮编:512400

扫一扫
关注政务微信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