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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司法局

时间:2023-09-11 11:06:07 来源:南雄市司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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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参入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乡镇司法所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参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规范、管理、协调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和参与司法协助工作。

  (八)管理、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所长任免工作。

  (九)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政工科: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和队伍宣传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考察和调配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监督、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工会、保卫、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调进、调出人员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容、警纪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

  办公室: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各科、股、室的工作;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察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构机要、文秘、档案、保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通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规定;负责拟定司法行政系统的专项经费及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房屋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申领请拨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经费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

  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负责管理全市公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机构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监督公证质量;负责执业公证员的年审、注册、登记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涉外公证工作;做好公证、律师业务的统计工作。负责规划律师工作;负责组织执业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登记工作和做好律师业务的统计工作;制定有关律师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业务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工作;组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考试、评审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股: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法律服务执照的年审、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宣传教育股:负责全市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法制画报、法制报刊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组织编写法制宣传和普法资料;组织普法工作者的法律培训;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法学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社区矫正股: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办公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3936301

   邮编:5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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