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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3-09-11 11:06:31 来源: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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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能


  (一)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韶关市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

  (六)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工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九)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一)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二)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拟订全市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四)组织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主动对接省、韶关市科技项目,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十五)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承担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纪检监察和党群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运行监测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技改创新股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组织拟订制造强市建设装备工业产业、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项规划相关任务。负责相关项目引进和跟踪服务工作。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促进工业设计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骨干企业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股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及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综合监督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信息化与数字产业股(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行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推动工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实施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民营经济发展服务股(市中小企业局)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拟订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科技股拟订全市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组织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主动对接省、韶关市科技项目,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办公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水南路2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3822101

  邮编:5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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