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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09-11 10:59:00 来源: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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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能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和韶关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协调有关督查和调研活动。承担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后勤保障、保密、基建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综治工作。

  人事与老龄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以及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核算中心工作,指导医共体财务核算工作。

  医政股拟订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家庭发展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承担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安全。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母婴保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预防保健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并发症的医学鉴定、病残儿鉴定工作。

  爱卫股负责爱国卫生和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实施创建和巩固卫生城市(城区、村镇)。组织开展城乡除害防病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中医与宣传股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防治重大疾病的建设规范及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均等化及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监督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组织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协作及攻关。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工委办公室承担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3号

  联系电话:0751-3822919

  邮编:5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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