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2019年12月0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电梯(440282-201912-361008-0036)(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19页三、服务与质保:
1、★安装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电梯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中标方承担。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和其他故障,中标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付合同履约金8万元给采购人,合同履约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人;货到现场采购人再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60%作为交货款,在取得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合格证明书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五、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现更正为: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投标有效期: 90 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投标有效期,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
(二)供货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三)交付时间:45天
(四)交付地点:南雄市人民医院
(五)交付方式:货到现场
(六)安装与调试:60天
(七)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安装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电梯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中标方承担。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和其他故障,中标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九)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付合同履约金8万元给采购人,合同履约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人;货到现场采购人再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60%作为交货款,在取得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合格证明书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十)其它要求:无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 联系电话:0751-381836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先生 | 联系电话:0751-38719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陈磊 | 联系电话:0751-8379615 |
传真:0751-8379615 | 邮编:512029 |
(三)采购人:南雄市人民医院 | 地址:南雄市居仁街122号 |
联系人:凌聪 | 联系电话:0751-3871930 |
传真:0751-3871903 | 邮编:5124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