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对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单位)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按符合条件人员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给予个人补贴,补贴期限为2025年度。该次补贴总金额为3358.6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若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朝阳南路299号,联系电话:0751-3827996),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