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为严肃财经纪律和纠正党政机关会议费和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我市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我局2021年全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1-12月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2021年我局全年“三公”经费共发生2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会议费1.05万元;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费用不存在。
(二)2021年全年公务用车维护费16万元,对比2020年同期的16万元,没有变化。
(三)2021年全年公务接待费4.8万元,对比2020年同期的4.8万元,没有变化。
(四)2021年全年会议费1.05万元,对比2020年同期的1.05万元,没有变化。
二、进展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严格对“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几项强化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三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局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在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三、存在问题
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职能有较大的改变,业务量较改革前有所增加。改革后,我局加挂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中共南雄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三农”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韶关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同时作为南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合并后,局人员增加了,业务工作量上去了,局承担市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较多了,而2021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开支明显削减,为保障日常工作所需,恳请市政府在2022年度给予我局适当调高“三公”经费比例。
四、下一步措施
今后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全年“三公”经费附件1-1、附件1-2.xls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