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韶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章程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韶机编办发〔2023〕63号),我局制定了南雄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章程,现就该章程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8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及电话:南雄市工信局廖宇婷,0751-3822101
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